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0-01-16 16:35:19 阅读:1462

根据省发改委、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局印发的《关于公布家庭式产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7] 134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增加7个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从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22日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执行以下收费: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惠州市性病防治监测中心、惠州市皮肤病医院、惠州市白露医院)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