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医联手,去除文身——惠州市皮肤病医院和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卫生健康局举行《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规定》联签仪式

发布时间:2023-08-04 10:48:47 阅读:340

(签约仪式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加强未成年文身治理工作,畅通未成年人去除文身渠道,为未成年人去除文身提供经济优惠政策,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3年8月4日上午,惠州市皮肤病医院与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卫生健康局联合签订了《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规定》,联签仪式在我院三楼会议室举行。惠州市皮肤病医院钟小兵院长、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李宇平副检察长、惠东县卫生健康局张县强副局长出席仪式并讲话,惠州市皮肤病医院钟惠源副院长、黄克副院长,惠东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周丽主任等领导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出席领导合影)



     

(钟小兵所长致辞)


仪式上,钟小兵院长代表医院向惠东县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强调,我院将始终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听取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需求和意见,依托专业的技术力量,制定个性化的去除文身方案。坚持以最优的价格做到最好的效果,为未成年人去除文身提供经济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印记”,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李宇平副检察长指出,本次签约是对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通过携手专业医疗机构,安全有效的去除文身,旨在推动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惠东县卫生健康局张县强副局长表示,县卫健局将履职尽责,加大对未成年人文身服务的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引导未成年人摒弃文身之风。



联签仪式的顺利举行,标志着惠东县人民检察院、惠东县卫生健康局和我院联合制定的《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规定》正式生效。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多方携手合作下,我院将以皮肤科的专业技术力量和优质的医疗服务为依托,为惠东县未成年人去除文身工作更好地提供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