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5 08:50:00 阅读:563

为进一步规范我所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拟通过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我所2023年专项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代理项目名称: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3年专项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180,000.00

三、采购代理服务内容:依法协助组织采购项目的全过程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定各项技术指标,向财政报备,编制采购文件,投标资格审查、组织开标、评标、发布公告,协调合同签订及项目验收等。

四、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资格

1、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2、采购代理机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有履行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采购代理机构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采购代理机构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遴选;

6、遴选资格审查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方可成为本项目的评分对象。

五、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序号

 

综合评分标准

 

分值

 

1

服务价格

(费率)

情况

 

报价得分=(代理机构下浮率/基准费率)×价格分值【注:①满足服务要求且下浮率最高的代理机构下浮率为基准费率;②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为基础下浮。】

050

 

2

近两年业绩情况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近两年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一项业绩证明得1分,满分20分,不提供不得分。(可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代理协议、采购文件关键页等有效盖章文件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0-20

 

3

采购文件

编制

1、接到采购代理任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文件编制得15分;

24个工作日内完成得10分;

37个工作日内完成得5分;

47个工作日以上完成不得分。 

015

 

4

专职服务团队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专职服务团队方案进行评审:

1、专职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数量:公司缴纳医社保并在财政部门相关网站备案的人数5人得5分;3人得2分;<3人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如财政部门相关网站备案截图)

2、拟组建的项目保障团队人员数量:指承接项目团队的人数3人得5分;2人得2分;<2人则不得分。(需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

3、拟推荐的项目经理基本情况:指承接项目团队负责人从事政府采购工作起止时间3年得5分;2年得2分;<2年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政府采购文件中有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人的关键页)

 

015

 

5

总评分

0100

 

 

六、遴选材料要求: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报名参遴选者应当准备以下遴选资格材料:

1、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机构简介,采购流程介绍;

2、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并具有履行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渠道查询并打印截图);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三年内招标项目代理业绩。

(二)报名参遴选者应当准备以下遴选评分材料:

1、服务价格情况(提供报价单)

2、近两年业绩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采购文件编制时间承诺(提供相关承诺函)

4、专职服务团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拟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925日至2023年92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将遴选材料以PDF的格式发送至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总务部采购办(pfbyyzwb@huizhou.gov.cn)。

联系人:吴媛媛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横街二、三号

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2-2389003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2023年925